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2017年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6月1日
2017年州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
一、用更大的“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1.继续取消下放一批州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同时确保向基层放权精准合理。
牵头单位:州编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加强对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实现政府权力再“瘦身”。
牵头单位:州编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3.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州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进行全面清理,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的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与审批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等突出问题。对取消中介服务实施效果开展“回头看”和第三方评估。
牵头单位:州编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4.清理规范海西州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
牵头单位:州编办、州发改委
进度要求: 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5.开展格尔木市审批权限内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的评估。
牵头单位:州编办、格尔木市政府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6.推动格尔木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州编办、格尔木市政府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7.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职业资格证。
牵头单位:州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8.对已放权事项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改进完善,确保放权事项落地显效。加强放权协同配套推进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或下放。
牵头单位:州编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9.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外,企业投资项目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进一步取消核准事项,下放核准权限。全面推行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
牵头单位:州发展改委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0.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二、用更好的“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1.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归并执法队伍、举报投诉和服务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州、市(县)、行委城管、文化、劳动监察、卫生计生、农牧、交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切实解决执法任性、重复检查等问题,降低执法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牵头单位:州编办、州市场监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2.认真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编制回调工作,解决好注册登记窗口人员紧缺、基层执法人员紧缺、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人员保障。
牵头单位:州编办、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政府、行委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3.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州编办、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政府、行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14.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市场主体的3%,同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增加高风险企业抽查概率和频次。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政府、行委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15.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抽查。努力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政府、行委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6.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各地区各部门在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20个工作日内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信用青海”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实行“一抽查一通报”,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各市(县)政府、行委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名称管理改革,加快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大幅提高企业注册便利度;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行网上申请;推行简易退出程序,努力营造活而有序的创新创业环境。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8.推进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19.完善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和技术,完善“信用海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州金融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0.积极探索科学审慎监管。县级政府监管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在监管方式、管理办法上不断创新,努力改进和加强监管,把监管的过程变为服务的过程,帮助群众解决发展难题,使市场包容有序、充满活力。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州市场监管局、州金融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三、用更优的“服”进一步释放发展潜能
21.根据《青海省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梳理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报州编办,州编办牵头审核编制并提交州政府常务会审议后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州编办
进度要求: 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2.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和“把关公章”,在精减行政许可证件、证明材料、审批时限、年检培训等方面提出意见。探索推行“标准规范、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取代事前审批新模式。
牵头单位:州编办、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3.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三张清单、一张网”。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依托州级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在线服务平台,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厅、全部进网、全部公开,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力争实现州、县二级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系统的贯通和全部入驻州级政务云平台系统进行管理。积极推进审批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解决“信息孤岛”等政务服务短板。
牵头单位:州编办、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4.加快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幅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各种审批后置事项“串改并”,各种审查与验收“单改综”,各种检验、检测、认定、认证事项“多变少”。督促各部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审批,巩固行政审批“零超时”改革成果。
牵头单位: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编办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5.大力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推广“一门式”、“一网式”经验做法,在巩固完善实体大厅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网上大厅、自助终端等相结合的审批模式。
牵头单位:州编办、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6.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由单纯的行政审批向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社会服务、效能监察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平台转变。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纳入平台。
牵头单位: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7.丰富服务内容。依托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开通“简政放权”微信、微博平台,提供社保、纳税、民生、出行等丰富多样的服务信息。推行办事大局手机版APP,形成各类数据相互联动的政务服务数据库。
牵头单位: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州编办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28.持续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将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所有信息全部向社会开放。
牵头单位: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29.出台政务公开相关细则,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审批程序。
牵头单位: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30.建立主动公开目录。州直部门完成本行业本系统主动公开目录制定。
牵头单位: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
进度要求:12月底前完成。
31.努力清除阻碍就业创业的“藩篱”,同时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需要,主动服务、跟踪服务,在政策宣介、法律咨询、场地和融资、用工与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更好服务,着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为“双创”和小微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32.借鉴外省的经验做法,按照政府统筹规划、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智慧城市”、“市民之窗”建设,即通过整合资源,建立网格化的“市民之窗”服务终端,把老百姓生活中常用的水、电、气、通话通信等缴费项目社区、派出所等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基础服务项目统一纳入其中。通过“市民之窗”提供综合性、跨部门的行政服务,实现开具证明、缴纳税费等非行政审批类业务的“一窗式”办理,努力做到让老百姓不出社区就可办成“一揽子事”,切实方便群众。
牵头单位: 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
33.及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按季通报各地各部门改革进展。
牵头单位: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34.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常规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健全督查机制,强化跟踪问效,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查找不足、补齐短板。
牵头单位: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
35.健全奖励惩戒机制,对照检查改革“任务书”和“时间表”的落实情况,对工作积极、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扬和奖励,对重视不够、屡推不动的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牵头单位:州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进度要求:全年工作,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