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大柴旦工行委以发展多种形式农牧民股份合作与联合为导向,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以明晰农牧区集体资产产权归属、维护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区上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确保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一、切实“加强领导”,做到合力攻坚。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印发《大柴旦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柴办发〔2018〕17号),明确了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目标和领导小组。二是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自觉担负推进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体责任,把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策划组织,扎实稳妥推进,确保改革有人管、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担。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率先示范,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各相关部门深入基层,进行政策宣传,召开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议和部署会议,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清楚的典型,解读好改革文件精神,让干部群众了解改革的目的和政策要求,形成全社会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制度,采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调研督查、综合督查等方式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同时,按照“分级实施、分工负责”的原则,将改革工作纳入工行委督查工作内容,加强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目标考核,实行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做到掌握情况全面、问题处置及时、指导工作有力,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五个原则”,把握改革方向。一是坚持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牧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牧民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二是坚持依法有序。坚持农牧区集体所有不动摇,防止集体经济弱化和资产流失。管好用好集体资产,建立健全集体经济运行机制,落实农牧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区分不同性质的集体资产和不同情况类型的村,选择广大农牧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方式,区别施策、分类指导。四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农牧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牧区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五是坚持农牧民主体。充分发挥农牧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牧民意愿,保障农牧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三、聚焦“七个环节”,明确改革路径。一是确认成员身份。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农牧区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标准,并结合本村实际做好成员身份的确认工作。二是清产核资。对村集体和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资产核查清查,摸清家底,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三是资产折股量化。把集体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债权债务等在内的所有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合理量化到人、确权到户,让农牧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受益者。四是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发展需要,有序保护开发利用资源性资产,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五是管理平台建设。依托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确权、林地确权、水权等管理数据成果信息,建成涵盖行委、镇、村三级农牧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应运平台。六是壮大集体经济。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以股权为纽带,把各种资源要素整合到产业平台,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的方式,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同时,通过入股或参股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七是开展产权交易。依托农牧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应运平台,建立农牧区综合性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流转交易。
四、严格完成时限,确保改革质量。一是村集体经济。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主要涉及柴旦村和马海村,要求2019年6月底,制定《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办法》《清产核资方案》《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办法》,全面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清产核资、资产折股量化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应用平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二是建立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2021年建立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基本完成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