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委社会保险服务局局长:黎明
工作职责:
1.按时足额发放本地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做好社会化发放工作。
2.逐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使本地区企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应保尽保。
3.确保企业单位工伤保险的应保尽保,确保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的及时支付。
4.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调查工作。
5.严格缴费申报审核工作,给地税部门提供可靠征收依据。
6.负责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做好企业参保职工个人帐户对帐单的打印、发放工作。
7.负责办理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工作。
8.对已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定期验证,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9.负责办理退休待遇的计发工作及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等审核支付工作。
10.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征收工作。11.负责企业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咨询事宜。12.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信息库的管理工作。
11、经办大柴旦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城镇职工、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协办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1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金的征缴、管理、运营和支付工作。
13、负责参保单位的登记和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
14、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签订协议,并对其履行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5、负责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卡的发放、补办、勘误、注销和挂失,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管理。
16、负责对门诊和规定病种住院医疗费审核报销。
17、负责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
18、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按要求上报医疗保险情况统计报表。
19、负责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