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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旦工业园饮马峡产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7-12-11 10: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以及配套管网20021m。工业污水处理厂拟分两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为10000m3/d,远期(至2030年)总建设规模为150000m3/d。本次建设按远期规模设计预留占地,近期规模实施。因此,本次评价只对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和配套管网进行评价,本项目污水二级生化处理采用改良氧化沟工艺为主体处理工艺;深度处理采用纤维转盘滤池工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恶臭物质主要是NH3、H2S,采用微生物除臭方式对项目预处理区及污泥处理区臭气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的标准;无组织恶臭的排放通过优化平面布置,加强绿化,强化管理等措施后,厂界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防护距离内禁止建设居民楼、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同时厂界周围种植吸臭效果好的树种,减轻恶臭的影响。

(2)废水: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10000m3/d,采用“格栅+沉砂+调节+水解酸化+改良氧化沟+消毒”处理工艺方案,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2006年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尾水按设计要求处理达标后进行回收利用,不外排。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环境效益显著。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栅渣和沉砂集中收集后最终送红铁沟固废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园区卫部门收集处理;脱水后的污泥暂存于污泥脱水间内,建设单位在试生产时暂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污泥应及时外运,以减少堆放量,缩短堆放时间,减轻对厂区及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泥外运利用过程必须符合环保有关要求,以防二次污染。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泵、鼓风机、搅拌机和空压机等机械设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源作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等,根据预测,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不会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只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要求组织实施,从环保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环评报告简本或其他资料,可以致电建设单位索取查看,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区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项目区主要公共场所发布公示,征求意见。发放调查表,征求公众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5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柴旦行委经济发展改革和统计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309777919

(2)评价单位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1号15A。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697167720

邮箱:984605280@qq.com

九、公示有效期

本次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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