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大柴旦地震监测台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送;大柴旦行委办公室负责群测群防网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对全区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监控、存储、分析处理、震情跟踪并及时联系,上报省、州地震局。
3.2 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划定的青海省内地震重点危险区,大柴旦行委按照省、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部署防震工作。
在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的基础上,大柴旦行委办公室组织震情跟踪工作。大柴旦行委根据省、州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防震准备。
在短期地震预报的基础上,大柴旦行委办公室组织震情跟踪工作,在省、州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阵应急期后,预报区在大柴旦行委的领导下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为: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测,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3.3 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级:“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划分;“地震短期预报”对3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临震预报”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3级:“5级至6级地震”、“6级至7级地震”、“7级以上地震”。省政府负责发布省内的地震预报;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大柴旦行委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州政府,省、州地震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