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委司法局局长:何连生
工作职能: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行委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是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我区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处理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和能力,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不断提高我区人民的法律素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柴旦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法律服务工作:
(一)律师服务工作:
行委司法局下设兴律律师事务所,属于国资所。事务所的工作主要面向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咨询、代书、诉讼、非诉讼代理、刑事辩护、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等。本所坚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柴旦为指导,努力为我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
(二)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是国家(政府)通过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一定的程序组织、指导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法律制度。法律援助是国家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法律界的希望工程。建立和实施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法律制度完善的重要标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也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行委司法局下设的法律援助科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职能,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免费提供咨询、代书、诉讼、非诉讼代理等服务。
三、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工、行委的统一领导下,由行委司法局牵头组织,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对于刑满释放持有“三联单”的人员,依法给予安置帮教。
四、司法考试工作:
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行委司法局负责全区的司法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发放准考证、通知领取成绩单等具体事宜。
五、公证处工作:
由于人员问题我局暂未开展此项工作。
六、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让互谅,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行委司法局的人民调解依托全区各个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对化解矛盾纠纷起到“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为维护柴旦稳定、构建和谐柴旦,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