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行委民政局召开低保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根据青海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青民发﹝2017﹞号,本月按文件要求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月人均提高50元。
对柴旦镇上报的新增低保对象进行了研究、讨论,确定1户1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给予救助。
截止3月,我区城市低保对象150户,188人,共发放保障资金10.03万元,其中低保金7.65万元,燃气补贴费0.18万元,大病医疗救助1人,救助资金0.37万元。补发1-2月提标1.83万元,目前资金以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