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在工行委的领导和州地震局的指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承担全区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
一、依法监督、检查全区防震减灾工作。
二、负责起草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数字化地震观测网络的保护。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灾害预防工作体系。
五、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地震监测设施、地震监测环境的审核。
六、制定全区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七、承担大柴旦行委抗震救灾指挥部、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八、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
九、指导全区防震减灾工作。